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教学方法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2255

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学校课堂教学方法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上学期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本学期继续深入开展教学方法改革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我校2014年春季学期开设的普通本专科课程(含实验课程)。为使教学方法改革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进一步加强师生间的互动,推动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原则上,往年未参加教改项目的教师应认真准备积极申报立项。近两年教改立项中暂缓通过和未通过的教师,本学期应在学院指定教师的指导下参加教改项目。
往年已批准立项并通过验收的课程教师本学期不再申报立项。
二、工作要求
1.申报实施教学方法改革的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60%。
2.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与任务,理清改革的思路与目的,制订详细的改革实施方案。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教与学的积极性,努力走实践、理论、再实践之路,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师生交流。提高学生对知识的领悟力和运用力,加强对关键内容的理解;加强师生互动环节,活跃课堂气氛,促进学生自主思考提出问题,解答问题,激发学生潜能。同时要注意课外辅导,尤其要对学生利用图书资料、网络资源、实验(实训)室进行自主探究性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并进行及时的指导和评价,确保课内外结合取得改革实效。
3.对申报开展教学方法改革的课程,教务处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督导团听课、学生问卷和座谈等方式进行检查指导,学院也应加强督查,对没有按既定方案进行教学改革的教师,应及时指出,必要时可终止其改革计划。
4.各学院要鼓励本学院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认真组织教师填报教学方法改革立项申报书,于3月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组织评审,并正式公布。
三、政策待遇
1.学校将把实施教学方法改革的情况作为考核教师和评优的重要参考。从今年开始,教学方法改革将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
2.对于批准立项的课程,每个项目将给予1500-2500元经费予以资助。
3.对于经学校批准进行教学方法改革成效显著的课程,在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时,按该课程教学时数的10%补贴教学工作量。
工作联系:丁老师 84226308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4年2月24日
附件1 教改立项申报书
附件2 教改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