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19浏览次数:185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举办“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2年度)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业、科研奖励扶持。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奖励名额

3名

三、奖励对象

1)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研究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申请人为年级,学习勤奋,上学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素质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5)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予重复资助。

6)参与救灾、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的在校生优先推荐。

7)重点支持乡村振兴人才、科研创新人才、技能创新拔尖人才、体育拔尖人才。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过的学生优先予以支持。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官网、微博、微信、校园网等形式公告“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会同本单位资助工作负责人启动本学院“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

(二)对象遴选。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并指导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和成绩排名(平均学分绩点)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建档立卡、低保证明、村委会社区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5.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重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赛事和农村基层创新创业等项目证明材料。

(三)推荐公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会同本单位资助工作负责人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原则上来自农村的受助学生比例不低于70%,初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25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公示截图、证明材料等资料提交至党委研工部行政楼309办公室,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0898609@qq.com。

(四)终审确认。省希望办、省青基会与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提交的待奖励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经确认无异议后的名单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助发放。省希望办、省青基会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通过集中发放仪式、银行直通车等形式发放奖励金,完成签领手续。校团委接收奖励金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金发放给学生,并向省青基会提供领款签名册或银行拨款回单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实施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认真做好学生的遴选工作,按奖励条件严格审核,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资助。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活动情况,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传播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关注困难家庭子女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扩大希望工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7-84733251

电子邮箱:230898609@qq.com(备注:知音学子领航计划

 

附件: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2.“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汇总表

           

 

 

 党委研工部

2022年11月19


附件1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