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各年级学生骨干在J05A503会议室召开学生工作会,会议由辅导员周玉格主持,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王丰昌及各年级学生骨干参加。
会上,周玉格带领研究生骨干重点学习了《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修订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旨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全体研究生骨干认真学习,并表示,将在后续的学习和生活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持续深入开展学习。
周玉格提出,同学们要认真遵守校级校规,及时履行学生出行报批制度,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稳定。了解了学生们当前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研究生一年级继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锻炼;研究生二年级抓住实习机会,与校外导师多沟通,同时要保持与导师和学院的联系,做好毕业论文开题准备工作;研究生三年级要调整心态,积极面对毕业论文和就业工作。
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王丰昌强调,研究生骨干队伍是研究生群体中的关键少数,是联系师生的桥梁与纽带,是发挥研究生主体作用的重要渠道。希望大家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及时与身边同学建立密切联系;同时保持观察的敏锐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学习生活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新征程中展现青年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