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刚,1974年4月生,中共党员,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武汉理工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曾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现任校科研处副处长,“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校社科联副秘书长。
1995年7月武汉大学分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1995年9月开始在江汉大学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等工作,2001年晋升讲师、2006年晋升副教授,2012年晋升教授。其间,于2001年1月获得华中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12月华中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毕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系湖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伦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伦理学会理事。武汉市政治学科带头人、武汉市委讲师团理论宣讲专家、入选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教育部学位中心本科与研究生论文评审专家、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2016年9月-2017年8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做研究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现实研究等。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及一般项目多项,主持湖北省社科基金等省市级课题10余项,获得武汉市社科成果二等奖等奖项。